近日,市政协委员、“炳叔”黄炳元在自己的杭州网博客上“晒”出了自己的一个建议,一直在环保部门工作的他,多年来关注玻璃幕墙带来的隐患问题,从许多年前的光污染到现在的高空坠落,“炳叔”在建议中完完整整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与炳叔一样,同期递交的一份民建界别的建议中,也提出了对玻璃幕墙的监管建议,两份建议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呼吁设立玻璃幕墙的专项维修基金。
“去年7月8日。杭州庆春东路双菱路口庆春发展大厦一块幕墙玻璃突然掉下砸中刚好经过的女子,致其左小腿伤口20多厘米长。8月23日前后,我市庆春路广利大厦、金都华庭东门、艮新天桥、钱江小商品市场又相继发生高空或临街玻璃破裂掉落事件。”炳叔在建议中详细罗列了近期多发的玻璃幕墙坠落事件。
炳叔告诉记者,《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于2007年6月实施,对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立面装修工程使用玻璃幕墙的设计和建设进行了规范,但缺乏强制的约束性,他的建议是杭州市应该适时将指导性的《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上升为强制性的《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建市委会提出的建议中提到,应该设立玻璃幕墙专项维修基金,建议具体做法是新建建筑玻璃幕墙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维修资金由业主承担,可以一次性或分若干批次缴存。缴存金额标准要根据幕墙结构设计和建筑材料等因素设定。
炳叔表示,他建议应当明确并建筑物所有人即业主为使用与维护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保证对10年以上的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有足够的用于日常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与大修的费用。
炳叔还提到一个当下操作性更强的建议,就是已完成施工安装的既有玻璃幕墙,为应对台风、地震等灾害性气候对玻璃幕墙建筑可能造成的坠落,在面对人流较大的外立面上必须标示“高空坠物”的警示标志,这个做法来自邻国日本的实践:“日本的一些沿海城市,自然灾害多,风大,他们的外墙上都有这样的标志。”
文章转载请注明转自《门窗幕墙英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