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栋隐患比较严重,还有440栋存在安全隐患……掀起一角的上海玻璃幕墙建筑安全实态并不乐观。正鉴于此,上海出台了《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此类建筑的监管和限制。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尽管记者多方询问,但市民最关心的有安全隐患的幕墙建筑名单并未公布,这不仅仅牵涉到信息公开和公众知情权,更关系到人们对公共安全的信心。
对玻璃幕墙安全的担忧早已有之,若干年来也颁布了不少管理办法,例如市建委1998年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在内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除裙房外禁止设计和使用玻璃幕墙。但由于玻璃幕墙建筑外观新颖、造价低廉等特点,使之迅速占据我们的城市天际线。目前上海既有玻璃幕墙建筑3655栋,另外还有在建的555栋,数量和比例上都已接近和超过发达国家。实际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德国等已经严格限制玻璃幕墙,因为这种建筑存在三大弊病:光污染、能耗高、玻璃自爆隐患。随着玻璃幕墙登陆上海超过25年设计年限,我们也已经感受到靓丽背后的“成本”。去年,陆家嘴时代广场金融中心、国金中心连续发生幕墙碎裂玻璃坠下事件,至于一般玻璃爆裂、光污染投诉、高能耗等较小案例更是数不胜数。最叫人忧心的是,玻璃幕墙建筑大多数集中于中心城区,甚至包括住宅区,下方人流车流密集,高空玻璃坠落后果不忍设想。据市建交委透露,根据初步摸底调查,上海部分已建建筑玻璃幕墙已进入老化阶段,有的出现五金构件锈蚀变形、密封条老化龟裂、受力构件松动。相信经过整改,通过完善玻璃幕墙建筑楼宇信息管理系统,有望排除现存隐患、改变过去幕墙建筑没有全面的信息记录、没有强制定期体检的无序状态。
不过,公共安全管理更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因为公众既是公共安全的体验者,往往能更真实地看到安全隐患并向公共管理者发出预警,也是公共安全的实践者,通过自己一言一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安全预期,承担公共安全事件的后果。在事关公共安全问题上,应该借助群众无所不在的雪亮眼睛,真诚倾听百姓对公共安全的各种意见,善用社会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化危为安。要做到这一点,最起码的前提就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过去多次重大公共危机事件早已证明,公开透明不会造成恐慌,遮遮掩掩或选择性地半遮半掩,反而不利于还原真相。没有真相,公众又如何树立信心?信心匮乏、谣言就会趁虚而入。在今年施行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就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向有关部门通报,保障社会的知情权。
在玻璃幕墙问题上,35栋有严重隐患以及440栋有一定隐患的建筑名录和位置理应成为重点公开项目。这不仅仅有助于隐患建筑周边群众提高警觉,更能够化解人们对其余幕墙建筑的不必要忧虑。在本市媒体的随机调查中,市民都表示十分关心这一名单。此外,公开内容还应包括本报去年7月22日有关社评指出的:由于玻璃幕墙的检修关乎普通市民的安全,检查结果和费用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以避免检查走样。相信有关部门能够在公众利益和少数人利益之间权衡轻重,及时公开已经掌握的隐患情况,提振人们对公共管理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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