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32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870,869.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6,129,130.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10年7月2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2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了上述募集资金。 第一批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公司于2010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议案(一)——建设50MW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线事宜》,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263,727,495.96用于建设50M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及建设与之相配的硅片切割、电池片生产线。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现将公司第二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在大陆中部华东地区开立公司设置厂区是我司在全国范围布局的战略决策。抢占华东市场份额将能进一步提升“金刚玻璃”的品牌优势,更近距离接触国外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巩2
固市场龙头地位
公司考虑到对整个长三角地区的辐射作用,公司拟选址在江苏省的吴江经济开发区,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凤凰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股本:港币10,000元)拟共同出资设立由金刚玻璃控股的中外合资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880万元。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各类高科技特种玻璃及系统,生产加工玻璃制品及配套金属构件,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电池及部件制造,工程安装及售后服务。 该子公司拟在该区域建设占地约80亩的厂区。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0262.21万元在厂区建设生产线两条:
1、建设环保节能型玻璃产品120万㎡特种玻璃生产线;
2、建设年产8MW太阳能BIPV组件生产线。
为了保证该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设立顺利进行,公司拟定先行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42,251,634.44元进行前期投入,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以自筹的方式解决。截止目前为止,我司超募资金305,979,130.40元,经决议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已全部筹划完毕。与此同时,公司也将在当地以“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尽快的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有利于超募资金使用的更好监管。 在吴江设置厂区内容详见《吴江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本项目的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任何项目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如市场变化会引致项目经济效益的变化,行业技术进步的过程就是产品自觉地接受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过程,政策的变化会影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等,这些不确定性都是项目的风险因素。就该项目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销售收入的减少是影响本项目经济效益最为敏感的因素,当销售收入减少时,财务内部收益率会呈更大的比率递减。因此,能否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占据市场份额,取得良好的销售水平,成为该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虽然不管在国内还是国际上,特种玻璃及光伏产业都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朝阳产业,但国内的特种玻璃及太阳能电池应用市场目前正处于规范化与规模化发展时期,市场竞争将逐步加剧。而在国际市场上光伏发电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在因此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对市场消费的需求趋势等情况进行综合性市场调查,提高在单位成本不变情况下的产品质量,或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力求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以质量和价格取胜。
2、技术进步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本项目对于我国特种玻璃技术来说是一次重大的技术突破,解决了我国建筑玻璃外墙一直不能防火这一行业难题,同时推动我司参与《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防火门》、《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等多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内容的制订或修改,对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玻璃深加工技术的进步,以及建材行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领着建筑用玻璃向高技术、多功能的方向发展,提高了本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本项目建设在技术上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特种玻璃及光伏产业发展的技术进步方面,因国内外的上市笼头企业有强大的科研力量和雄厚的科研经费,使得特种玻璃的物理性质不断提高,光伏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光电转换率不断提高,这意味着每瓦电池片的制造成本和售价的不断下降,这将会给本项目的长远发展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所以,本项目建设正处在世界特种玻璃及光伏事业飞速发展的时期,我们必须在项目达产后,逐步加强科研工作,加强与国内外著名的光电科研机构和生产厂家等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降低制造成本,以规避因技术进步引起的风险。
3、政策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在特种玻璃方面,随着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发展,一方面解决了我国防火玻璃等级低,不能用于建筑外墙的不足,同时也减少对国外产品的依赖,为国家节省外汇。我国相应国家标准的修改或相应防火规范的修改,提高了我国的相关技术标准,从而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在光伏产业方面,国内外政府对于光伏发电政策的变动,将会对太阳能电池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光伏发电项目属于高科技的工业项目,在国外受到了政府部门的扶植,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在我国,虽然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规程促进其发展,但我国目前在光伏发电的应用方面还处于较低水平,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风险和坎坷,因此要注意加强和保持与国家宏观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机关等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同时在经营中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吸引、稳定科技人员和营销人员,培育技术型生产员工队伍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和企业经营的稳健发展。 公司郑重承诺在过去十二月内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向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会从事此类活动。 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的议案——吴江投资项目》,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自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截至目前为止,我司超募资金,已全部计划使用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42,251,634.44元的超募资金投入以上方面用途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且同意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金刚玻璃占领华东市场份额,实现全国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吴江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基于以上意见,民族证券认为金刚玻璃将4,225.16万元的超募资金投入以上方面用途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民族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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