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对幕墙施工的影响
建筑设计
防火、隔烟设计。1, 水平和竖向,耐火带水平耐火带
楼面外缘应有耐火时间不低于1.0小时、高度不小于800mm的水平耐火带。水平耐火带的位置可在楼面标高之上、跨越楼面标高或在楼面标高之下。可以计入这个耐火带高度的部件有:不燃烧的实体裙墙;楼面边缘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由耐火材料组成的防火裙墙;防火玻璃板。
1.1竖向耐火带
室内防火隔墙(防火隔断)到楼面边缘处与幕墙相交,两侧应有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宽度不小于1.0m的竖向耐火带。可计入这竖向耐火带宽度的部件有:实体混凝土墙或砌体墙;玻璃幕墙的防火玻璃面板;石材幕墙的天然石板、微晶玻璃面板。
1.2 层间的防烟封堵
楼层是防火单元,层间防烟封堵主要作用是在幕墙被烧坏之前,防止烟雾从下一楼层通过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空隙向上一层窜入。幕墙本身由铝型材、玻璃、铝板组成,不具备耐火能力,火灾后很快被烧毁,所以只要求防烟封堵在幕墙烧毁前的0.5~1.0小时内起防烟作用。幕墙烧毁后,防烟封堵不再起作用,所以防烟封堵有1.0小时的耐火极限已经足够。
防烟封堵做法可以有许多种,并不局限于采用防火岩棉,例如还可以采用8mm或10mm的单层防火玻璃,只要达到1.0小时的防火要求,密实而不让烟雾穿过即可。防烟封堵要求每层一道,有些设计做两道也是可以的。
采用防火岩棉时,由水平托板支承,岩棉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防烟封堵的岩棉要求充填密实,不让烟雾穿过。有工程理解为要防火岩棉充填整个窗下墙后的空间,这是不正确的,可能是将窗下面板后面竖向布置的玻璃棉保温材料误认为是防烟岩棉了。实际上防烟岩棉封堵是水平布置的,厚度为100mm的那一部分。面板背后竖向分布、作为保温材料的玻璃棉并不具备防火性能,不能作为防烟封堵使用,更不能据此提出“防烟岩棉必须填满整个窗下墙”的不合理要求。
即使需要在玻璃面板后面设置保温层,也要离开玻璃面板,形成较大的空间,绝不能“填充密实”,否则会因阳光透射积累热量使玻璃温度升高而开裂。
1.3 实体墙面上的防烟封堵
连续多层的实体墙面本身不透烟,因此不要求层间必须布置水平防烟封堵。不设水平的层间烟堵时,门窗洞口的边缘四周应进行防烟封堵,防止烟雾从门窗四周侧面窜入室内。封堵常采用岩棉,封堵厚度不宜小于100mm。
安全玻璃指的是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现在有些地方标准和文件笼统规定“玻璃幕墙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不妥当,不分场合一刀切,使用安全玻璃并不一定安全,有些时候反而是安全隐患。正确的做法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使用条件选用能最大限度保障安全的玻璃品种,也就是“玻璃幕墙选用玻璃应最大限度保证使用安全”。
2.1 容易受撞击部位的玻璃;
落地玻璃墙距地面900mm以下的部位、玻璃栏杆、玻璃楼梯板、玻璃地面板等部位,采用单片钢化玻璃并不安全。因为钢化玻璃虽然也算安全玻璃,但有自爆现象,在冲击下也容易飞散,一旦破坏就会产生人员坠落的危险。这些部位,宜采用夹层玻璃。
2.2 玻璃肋
玻璃肋是全玻幕墙和玻璃肋采光顶的主要支承结构,不应采用单片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即使无外力冲击,也可能自爆飞散,使整个结构突然破坏,后果严重,所以宜采用夹层玻璃或夹层钢化玻璃。
高度大于8m的全玻幕墙玻璃肋,如果夹胶有困难,不得已宁愿采用普通浮法玻璃。浮法玻璃不会自行爆裂飞散,即使开裂后仍可保留在原位,可以进行更换而不至于整片墙垮坍。
点支承玻璃幕墙中的玻璃肋,应采用夹层钢化玻璃。如果长度受钢化、夹胶工艺限制,可用不锈钢板分段接驳。
2.3 夹层玻璃幕墙
有些工程在“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的导引下,整片墙面全部采用夹层玻璃,表面看来是安全了,其实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人员无法击碎玻璃,射水、救人都难以进行;室内人员无法打开玻璃逃生,势必葬身火海。因此,幕墙大面不能全部采用夹层玻璃,必须留出单片玻璃或中空玻璃的逃生口,并作出明显标记。
2.4 透光屋面的玻璃
透光屋面(采光顶)目前尚未颁布规范标准,所以采用钢化玻璃还是采用夹层玻璃还有不同的看法。
钢化玻璃破碎后成粒状,不容易发生重大伤人事故。但飞散的颗粒形同玻璃冰雹,也有可能划伤或击伤下面的人员。如果采用,高度不宜大于5m。
夹层玻璃不会飞散,但破碎下垂后有可能从支承处拔出,整体下落,形同“盖帽”,有可能产生重大伤亡事故。但相对于单片钢化玻璃自爆率颇高而言,发生夹层玻璃整体“盖帽”扣下的可能性是极其罕见的。因此目前多数工程倾向于室内侧采用夹层玻璃。为减少“盖帽”的危险,采光顶的夹层玻璃尺寸不宜过大,边长宜在2m以内;玻璃伸入框内的嵌入深度不宜小于25mm,大块玻璃还要适当加深;尽量采用浮法夹层玻璃或半钢化夹层玻璃,因为它们破裂后分成大块,裂缝延伸至板边被胶粘或边框夹持,不会明显下垂,减少整体拔出脱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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